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产业园1号楼、4号楼塔吊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公司拟对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产业园1号楼、4号楼塔吊租赁)采用公开竞争性谈方式进行采购,特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机械租赁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谈判对象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产业园1号楼、4号楼塔吊租赁)。

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23 日至 2026年 3 月 2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兴·东湖上院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获取方式:现场办理,带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适用)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办理而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适用)到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兴·东湖上院售楼部二楼会议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0元)。

三、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6.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塔吊设备,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年限不超过6年,无重大维修事故、无报废隐患,符合国家及四川省起重设备安全标准。

2、设备租赁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操作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建筑施工特种人员操作证、体检合格证明。

3、近3年内具备至少3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塔吊租赁同类项目履约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必须自主履约。

五、现场踏勘:竞谈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3月 3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3 月 31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绥兴·东湖上院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 3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