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服务配套设施)劳务分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德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824122.31元(不含税),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四川艾欧尼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473569.67元(不含税),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四川佳万美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071994.75元(不含税),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0天。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德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四川艾欧尼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四川佳万美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3、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德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开标、评审,经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和采购人确认。
中标候选人(四川艾欧尼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开标、评审,经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和采购人确认。
中标候选人(四川佳万美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开标、评审,经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和采购人确认。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书面提交异议。提出质疑,质疑人不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四川省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2楼。
三、其他
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服务配套设施)劳务分包工程已依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在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小组评审结果和采购人确认,确定以下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四川德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824122.31元(不含税)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7-822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