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服务配套设施)劳务分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服务配套设施)劳务分包工程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及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服务配套设施)劳务分包工程,共计一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施工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线下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招标人信息;若因招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招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2楼)。
十、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sxj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7-8223377